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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负责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不含北京商务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等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内文化产业发展的协调推进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一级单位1家,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563.4184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02.39642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1.021993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4,452.3801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6%;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50.0163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4%。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407.562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4640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1%;项目支出 14,002.0986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19%;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5.855755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13,362.516862万元, 增幅1,172.27%,本年支出增加13,197.442809万元,增幅1,090.59%。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55.5626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科学技术支出93.8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993.6435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5888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718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9%;城乡社区支出2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6.5584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8年度决算3.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人力资源事务”2018年度决算3.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0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实验区高端人才课题。

    2、“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93.800000万元,比2018年年 初预算减少3.800000万元,下降3.89%。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93.8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 少3.800000万元,下降3.89%。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企业征信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及实验区信息平台、APP运维。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8年度决算13,993.643504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097.803904万元,增长1,462.07%。其中:

    “文化”2018年度决算961.44350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5.603904万元,增长7.3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文化创意产业的课题研究、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的宣传推广、机关办公用房租赁、日常工作运行保障等。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8年度决算13,032.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032.2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2017年度、2018年度促进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发展引导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度决算155.58883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6.398830万元,增长297.0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42.33469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144690万元,增长8.0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度决算113.2541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3.25414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及功能疏解工作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度决算 27.9718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71866万元,增长14.6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27.9718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71866万元,增长14.6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6、“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 2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0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2018年度决算2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朝阳区“十三五”时期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发展规划中期评估。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018年度决算 56.5584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6.55846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2018年度决算56.5584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6.55846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支出。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05.46404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27405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0000万元减少1.29259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270000万元减少0.27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82740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850000万元减少1.0225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82740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850000万元减少1.02259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1370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3.24580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355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853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86990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36.587453万元,其中:汽车2辆,34.050044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14000万元。评价结果:促进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发展引导资金所涉及的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符合项目的现实需求,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合理,在公共服务、经济贡献等方面效益突出,培育了一批功能性、平台性项目和优质文创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放大作用、带动作用明显。同时,引导资金在培育文化品牌、鼓励文化“走出去”及带动劳动就业等方面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可持续性发展良好,实验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个,决算金额263.300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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